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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有关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龙岩市民政局 日期:2022-06-20 【字号:

  
  时间:2022年6月20日
  嘉宾:龙岩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绣红
  摘要: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绣红将围绕“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有关政策解读”主题,与网民朋友进行在线交流互动,并倾听咨询、解答疑问。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龙岩市民政局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绣红同志,为大家解读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有关政策,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
  【主持人】谢副局长,欢迎您。
  【谢绣红】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今年5月,市政府印发了《沙巴体育平台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请您简要地介绍一下这个文件出台的背景。
  【谢绣红】调整出台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出台了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全省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保标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进行调整;二是贯彻落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支持示范区结合本地实际按规定合理制定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三是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沙巴体育平台做好救助保障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城乡低保标准均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2%~48%确定。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沙巴体育平台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21〕16号)要求,2022年预期性指标为全省低保标准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达到44.3%。
  【主持人】这个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谢绣红】主要内容有三部分,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新罗区、永定区、上杭县、漳平市城乡低保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44%确定,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城乡低保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48%确定。从2022年5月1日起,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新罗区862元,其他县(市、区)796元。各地要做好提标后原有保障对象的补差调整和新增保障对象的补差核定工作,调整提高分档补助金额,不断提高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二是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22年5月1日起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0%确定,照料护理标准分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40%确定。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和实施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党和政府保障改善民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重要举措。地方政府是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提标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
  【主持人】在此之前,2020年市人民政府出台公布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这次的调整提标与2020年提标相比,有什么亮点和不同?
  【谢绣红】这次的调整提标与2020年提标相比,实现了二个突破。一是根据市委全市低保标准一体化的要求,我们实现了除新罗区以外的六县(市区)低保标准的统一。  二是实现了比例的突破,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各县市区都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2%来确定,这次提标新罗区、永定区、上杭县、漳平市城乡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4%确定,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城乡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8%确定。全市平均达到45.7%。
  【主持人】这次除了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进行了调整提高,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谢绣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跟随着当地低保标准调整提高而调整提高,我们加强了保障标准之间的有效衔接,统筹做好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调整。从2022年5月1日调整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0%确定,照料护理标准分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40%确定。
  【主持人】这次标准的调整提高将对我市社会救助对象产生什么样影响?
  【谢绣红】这次调整提高我市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有沙巴体育平台的“获得感”、“幸福感”。提标后,预计将新增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2900多人,惠及7万多困难群众。
  【主持人】平台上显示有网友提问,接下来我们来看网友的提问。
  【金晶】谢副局长,我是新罗区的,我区的低保对象每月能拿到多少低保金呢?
  【谢绣红】自2022年5月1日起,新罗区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22元提高至862元,增长19.4%。根据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不同,其领取的低保金是不同的,对于没有家庭收入的和单人保的每月可以领到862元,对于家庭人均月收入300元的低保对象可以领到562元。总的原则是补足到新罗区城乡低保标准862元。
  【大可乐】谢副局长,我的一个亲戚是上杭县的重度残疾人,提标后每月能拿到多少低保金呢? 
  【谢绣红】自2022年5月1日起,除新罗区外的六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59元提高至796元,增长20.8%。你亲戚是重度残疾人单人保的,提标后每月可以领到低保金796元。
  【舒叶珈蓝】谢副局长,请问全瘫痪的特困人员有多少供养金,能住进托养机构吗?
  我前面讲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0%来确定,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分了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40%确定。具体各县的标准如下:分散供养每人每月新罗区全自理1317元、半护理1611元、全护理1905元;永定区、上杭县、漳平市全自理1216元、半护理1488元、全护理1759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全自理1201元、半护理1450元、全护理1699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新罗区全自理1580元、半护理2533元、全护理3580元;永定区、上杭县、漳平市全自理1459元、半护理2312元、全护理3267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全自理1441元、半护理2091元、全护理2955元。根据上级要求,生活不能自理的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根据其本人意愿,由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相应的供养服务机构或其他养老机构;未满16周岁的,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可由供养服务机构承接并安置到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我们提高了集中供养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现行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能够确保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住进托养机构,能够得到较好的生活和护理保障需求。  
  【主持人】因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谢副局长的解答,谢谢大家的积极参与。
  【谢绣红】 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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